沒錯!真愛若產生,彼此會'自願的'選擇對方為'單一'的性伴侶,前提是出於自願而非被迫的.但是看看你們多少人檯面上被迫忠貞的選擇單一性伴侶卻在私下亂搞.而那就真的是罪了!這罪不是出於亂搞,卻是出於'假愛'.若是'真愛'已不在,並不需要擔心亦不需要難過,這世界有足夠的愛情供應與伴侶可供選擇.透過溝通並用愛釋放彼此,讓彼此都能夠再覓得更適當的伴侶則是成熟的做法!畢竟,分手時你能給對方最大的禮物就是對方要的!而...你們幾乎是'非她自願的'限制她不能在交往中與其他男人往來!更別說是上床了...這是男性主義的控制欲!你發現你們的價值觀了嗎?你們所謂的愛其實只是'佔有',並且為'背叛'訂下了嚴格的規範,還名之為'忠貞'?你們這樣的價值觀簡直像是在對待囚犯和奴隸!那裡是愛?之所以'背叛'會令你們抓狂,是因為你們自認為'付出'了相對重要的東西,這根本是交換!那更不是愛!女人付出身體和美貌,交換男人的體力和鈔票;女人付出了青春和歲月,交換了男人的責任感與安全感.你們稱這是愛?如果這是愛,那你們都還活在原始時代!如果這是愛,則你們的婚姻與愛情都是不被祝福的.看看你們的分手和離婚率就知道了!婚姻的確是神聖的,卻是在以真愛為前提下!在這方面你們又再一次的褻瀆了神!
老天!祢真嚴厲...
沒有辦法!每次提到這樣的話題我就忍不住要多說兩句,你們人類竟然把這樣美好的事情摧殘至此,甚至以我之名譴責!我實實在在告訴你,所有的愛都是應該分享的,也是可以分享的,是的!甚至包括愛情!因為你們都是一體,沒有誰能佔有誰,也沒有誰該被佔有.分享給了他人其實也就是給了自己.婚姻是一種極為神聖特殊的男女關係,婚姻與真愛像是錢幣的兩面,缺一不可,你們對婚姻的態度卻褻瀆了'真愛'的神聖.我發現多數的婚姻並不存在真愛,卻存在著贗品!太多人背著伴侶偷吃,那便是'真愛'之不存,與其這樣,還不如釋放彼此.
祢是說,如果沒有愛了,甚至結婚後的配偶也可以分享給他人?
你不能代替配偶問這個問題,這需要她自己的決定!所謂的'忠貞'應該發於自願的,而非被迫的!決定忠貞的因素永遠應該是'愛'而非'婚姻'!婚姻只是彼此對'真愛'的承諾書.你們自己在真愛當中去做決定,而非在婚姻中.當你發現你竟然可以輕易的和不是配偶的人分享身體,你便可以知道你對配偶的愛是否為真.要知道在婚姻中真愛就是真愛,其他的都是贗品,除了真愛,多說的都是贅詞!人類已經太習慣以假亂真了!
因此,很多的外遇的發生都表示他們的婚姻並非真愛了?
所謂'真愛的婚姻'是指不受時間與空間的影響,依然自願的選擇奉獻與支持,專注而無求.你可以看看有多少人類的婚姻經得起考驗.若是真愛已逝,而需要有婚姻以外的性關係,則應該選擇與配偶坦承和溝通,用愛釋放彼此去追尋更適合的伴侶.你們可以彼此同意保留婚姻,也各自保留分享身體的權力,或是離開婚姻讓彼此自由.
那小孩怎麼辦?他們會有一個不健全的家庭,甚至影響人格發展!
保留無愛的婚姻就是健全的家庭了嗎?就不會影響人格發展嗎?你真的以為孩子小,不明白'大人的世界'嗎?他們懂得或許不多,但是起碼能知道父母彼此間有愛嗎?一個無愛的婚姻才會製造出有問題的小孩,而非選擇分開的婚姻.有許多成長在'健全'卻無愛家庭中的小孩,其行為之乖張不馴更甚單親家庭.畢竟有愛才是關鍵,這份愛不論是單方面來自父親或母親都不會影響愛的本質.所謂的'健全'只是社會制約的思考.
這會讓婚姻和法律專家跳腳.
讓他們跳腳吧!他們也從來沒有解決這方面的問題,卻總會在別人提出看法時捍衛自己的立場.這只是人性,無須擔心.若是配偶雙方都同意有婚姻以外的性關係,並且達成所協議的共識,也和新的伴侶達成共識,則婚姻法律專家也無用武之地.(附帶一提,已經很多夫妻這樣做,但睜之眼閉隻眼的默許卻並非適當的協議)
這讓我懷疑婚姻的必要性.
只要真愛存在的一天,就會需要婚姻.我只是注意到有太多的人還搞不懂真愛為何便進入婚姻,於是引發許多的問題與不幸而提出的解決辦法,否則,你有更佳的做法嗎?
祢這樣說的確會讓很多人,尤其是支持性解放的人開心,因為祢給了他們一個'解放'的合理藉口...但我擔心會造成社會問題,或許非婚生小孩和未婚媽媽會更多.
性原本就是自然的!本來就不該綑綁!是你們自己將之污名化,傳承一代又一代.卻又出於本能的覺得這件事'太爽了!'然後終於有一群不受社會制約的人出來疾呼'性解放!'你們才開始懂得真正享受性.那一群人正是你們該感激的!因為他們讓你們找到了靈魂的歡呼!要知道,我不會給你們不好玩的玩具,如果我真的認為性是罪惡,我不會將'娛樂效果'放進去.享受性永遠是好事!只需要注意後續的結果,就和你們做所有的休閒活動要注意安全是一樣的.至於你說的社會問題,請問,你們的社會性壓抑已經那麼久了,這些你說的未婚媽媽和非婚生小孩有因此減少嗎?
並沒有,似乎越來越多.
是的!試試看反其道而行吧!用愛與支持的態度去面對性,並給予年輕人正確的觀念和自由度去選擇,而非加以壓抑,否則人類的進步還是很有限,因為你們竟然連'本能'都處理不好,無怪乎會有一堆問題.
我明白了!只是我仍然覺得這不像是神會說的話!我一直以為神是贊成禁慾的,任何的性歡娛都是不神聖的.
你認為神應該說怎樣的話?重點不是我說什麼!重點是誰在聽!?我創造的一切都是我所愛的,都是圓滿和完美.禁慾是你們搞出來的,卻讓我背了黑鍋!不神聖只是你們自以為是的解釋,通通讓我成了魔鬼!
好嘛...好嘛...不要那麼兇嘛,祢忘了還有一項沒有講...關於同性戀.
關於這個我的答案跟前面的一樣,不論有多少人以我之名詛咒同性戀,我卻要說,那都不是我!畢竟為何我只接受並祝福異性之愛卻對同性之愛要棄之如敝屣呢?既然都是我用愛所創造的.神的愛大到可以包容一切!一切!同性戀?好的很!重點不是同性與否,重點是愛,明白嗎?我的孩子!若是同性之間的愛大到可以超越異性,不也是一件美事嗎?我看見地球上有很多國家包括台灣,對同性戀的族群都給予相當的尊重,我為此付之微笑.至於同性戀之間的性愛...我知道,我知道...你對這很反感,但是讓他們自己去玩吧!套用一句'侏儸紀公園'電影的台詞'生命會自己找到出口的'.
原來祢也看電影...'生命會自己找到出口'呵呵,還真是一語雙關呢!
你以為那部電影的編劇和導演我不認識嗎?是我賦予他們創作的靈感的!
好好好!我知道,因為祢是一切萬有,所有的發生都在祢眼皮子底下,只不過我聽到祢認同甚至祝福同性戀,還是相當的詫異,幾乎所有的教會都以神之名譴責詛咒同性戀.
他們對我的認識並不深,如果他們曾經有過一時片刻處在神的角度,而非'人所以為'的角度,就會發現我並不譴責詛咒任何事,有許多對人類社會具有相當影響力的人都曾經是同性戀者,若是我詛咒他們的性向,又怎會同時賦予他們重要的能力呢?是的!他們的性向和我所設計的不同,但人類把那份不同解釋為道德的沉淪,我卻在當中看到超越之愛.
祢的包容力真是無遠弗屆...我承認因為我曾經被男同志性騷擾過,一度內心很不能接受男同志,甚至連和他們說話都會讓我不自在,這幾年好多了.我開始發現男同志對事物的敏感和纖細竟然不輸給女人,甚至還強過女人,他們有很多的優點,我只要不要去想他們在床上的樣子就好了.
孩子!當你接受,你也就自由了!不要只接納一半,卻詛咒另一半.銅板有兩面,地球有兩極,少了任何一邊,都不是整體.記得嗎?我們都是一體的,所以祝福吧!接受吧!凡你祝福和接受的就是在為自己謀幸福了,因為世界也將接受你並給予你祝福...阿們!